「初選」案審訊歷時118天 預計4個月內有裁決

攬炒派47人因「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受審,控辯雙方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案件經歷118天審結,法庭稱會盡快處理裁決,初步預計需要三至四個月,排期後將另行通知各方。

本案屬高等法院案件,因涉案被告人數眾多,由今年2月6日開始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至昨日成結案陳詞長達118日。47名被告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另外31名認罪被告分別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及王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