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丨履職監察指引年底公布 麥美娟:市民選前選後都有say
【點新聞報道】新一屆區議會將引入履職監察機制,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接受報章專訪時表示,履職監察指引將於年底,即新一屆區議員明年1月1日上任前公布,包括區議員必須開設辦事處,發揮諮詢和服務功能。
麥美娟指,履職監察指引會設負面行為清單,包括阻礙區議員進行會議、侮辱其他議員或官員、阻撓他人離開或進入會議、未有利益申報等。日後市民「聲音大咗」,可行使投票權及監察權,令市民不僅選舉有say,議員上任後都有say。
至於投票率,麥美娟表示不會「追求一個數」,而是讓市民知道投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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