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煽「港獨」籌「軍費」 「香港獨立黨」頭目黃煡聰擬認罪

涉嫌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40歲葡籍男音樂教師,多次在社交平台發布鼓吹「港獨」、眾籌「軍費」及煽動武力戰爭等帖文,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稱被告擬認罪,獲排期至明年2月27日正式答辯,辯方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葡萄牙籍被告黃煡聰(40歲),報稱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教師,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和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從中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0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處以無期徒刑或囚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第21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香港國安法第20條規定的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