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疑為1.2萬報酬出借銀行賬戶 認洗黑錢判囚28個月

被告吳進淋承認3項洗黑錢罪,判囚28個月。(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33歲運輸工疑為1.2萬報酬提供多個銀行戶口予三合會成員,處理電話騙案的非法得益,涉案賬戶最終被發現處理逾249.5萬元款項。涉案運輸工今日(3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洗黑錢罪,判囚28個月。暫委法官判刑指,被告收受報酬開設賬戶,很大可能知悉涉及違法行為,而犯罪集團缺乏相關賬戶亦難以犯案。

被告吳進淋(33歲,運輸工人),今日承認3項洗黑錢罪。事發於2021年5月29日至2022年3月14日,被告曾於南洋商業銀行賬戶進行存款交易48次,總額逾82.4萬元。至於2021年7月22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間,理慧銀行賬戶則有520次存款交易,總額逾110萬元,而2021年5月29日至2022年3月14日期間,眾安銀行賬戶則有205次存款交易,總額逾56.4萬元。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疫情後找不到工作,一時愚蠢下受人指示犯案。被告家庭貧困,兒子剛出生,被告需供養父親及資助胞妹於外地讀書。代表律師指,被告曾因壓力於獄中上吊,幸被及時發現獲救。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涉案金額共逾249.5萬元,控罪持續時間分別為4個月、7個月及9個月,被告於1名有三合會背景人士指示下開設銀行賬戶,獲共1.2萬元報酬。法官指,被告收受金錢下開設賬戶,很大可能知悉涉及違法行為,而犯罪集團缺乏相關賬戶亦難以犯案,就三罪判被告入獄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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