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派2萬詳情出爐 父母須親身申請 最快明年首季收錢
【點新聞報道】施政報告提出採取多項措施鼓勵生育,包括推出新生嬰兒獎勵金,向每名於2023年10月25日起在香港出生而其父或母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新生嬰兒發放一筆過2萬元現金獎勵,為期三年。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等官員今日(26日)出席首場施政報告政策記者會,闡述相關措施。卓永興表示,由10月25日開始,父母在為嬰兒辨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可同時提交獎勵金的申請。
卓永興指,申領獎勵金有資格要求。嬰兒必須在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間在香港出生。遞交申請時,父母其中一方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指,根據2022年的出生登記統計數字,約95%在香港出生的嬰兒,父或母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符合獎勵金的申請資格。
時間方面,由昨日起,合資格的父母已經可以作出申請,惟落實計劃需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卓永興指,如撥款申請順利獲得通過,預期在明年第一季可發放獎勵金。而在撥款通過後收到的申請,如果符合資格及填寫銀行資料正確,一般會在兩至三個星期內就可收到獎勵金。
提交申請亦有時限。父母應在嬰兒出生的42日之內,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請獎勵金。如未能做到,亦要在嬰兒出生當日起計的6個月之內提交申請。卓永興提醒,獎勵金必須由嬰兒的父親或母親提交申請及領收。父母可親身前往入境處的出生登記處辦理,向職員領取申請表格後交還;亦可透過網上申請,入境處的辦理出生登記系統會附設申請表,供合資格的人士提供收款資料。不過,網上申請前要先登記成為「智方便+」用戶。
卓永興表示,申請獎勵金只需提供簡單資料,包括父或母用個人名義開設的本地銀行戶口、戶口持有人名字和戶口號碼,以及一個可以接收短訊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成功申請的獎勵金會過戶到申請者的指定銀行戶口,庫務署亦會向收款人發送放款的短訊。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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