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炸彈案 主腦等3男女勢判監

「港獨」組織「光城者」涉於2021年策劃炸彈襲擊法院大樓等公共設施,事件中多人先後被捕及起訴。當中6人早前分別承認違反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交替控罪,4人已判刑;餘下二人,以及一名獲准保釋、尚未答辯的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李運騰明言,判監幾乎是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開庭處理答辯、求情及判刑。未答辯的被告獲准改以2.5萬元保釋外出侯訊,兩名認罪被告期間需繼續還柙候判。

昨日出庭應訊的3名被告是何裕泓(19歲)郭文希(20歲)和陳凱量(24歲)。其中主腦何裕泓較早前承認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郭文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李官昨在庭上向郭文希的代表大律師明言,郭最大機會的判刑是監禁,如果郭心想有不入獄的可能屬「不切實際」,認為判監幾乎無可避免。

至於陳凱量則暫未正式答辯,他2022年10月獲准以五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陳昨獲准更改保釋條件,包括毋須再到警署報到、保釋金由5萬減至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