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黎智英不是政治犯

文/陳術

前壹傳媒創辦人、反中亂港頭目黎智英坐監1000日,外國勢力的媒體急不可待為他「漂白」,其中《華爾街日報》發表評論,意指黎智英是政治犯,又藉機質疑香港是否世界金融中心;對於《華爾街日報》的評論,筆者首先會質疑,政治犯如何定義?為何黎智英是政治犯?如果擺明要顛覆國家,不惜勾結外國勢力的人是政治犯,只怕在英美等國家,多年以來有更多政治犯,更多人被「打壓」。

用一句話概括《華爾街日報》的評論,就是胡說八道,文章妄稱「香港成為一個關押政治犯的城市,還如何向外宣稱是世界金融中心」,又誣蔑中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承諾;談及黑暴運動時,更妄稱香港有1647名政治犯被關押,港人會「因為表達錯誤言論而被捕」云云。總知,凡是中央以及特區政府做的,《華爾街日報》都要抹黑,而且是顛倒是非那一類。

犯法就是犯法

反對勢力有個慣例,如是反中亂港之人違法,他們都會稱為政治犯,但問題來了,包括黎智英在內,支持或參與黑暴的人,是政治犯嗎?勾結外國勢力的人,是政治犯嗎?又或者,經常利用媒體煽暴縱暴、誨盜誨淫的人,也是政治犯嗎?一句政治犯,似是表明了一切,但事實是,黎智英罪證確鑿,罪行多多,充其量只能說他是政治狂熱的罪犯。

在《蘋果日報》還營運時,筆者經常留意其報道,猖狂的媒體人包括黎智英,實則是在搞抗爭,連縱火暴徒《蘋果日報》都可以美化一輪;有一次,《蘋果日報》更在報章頭條,明言要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干預香港事務,這種猖狂、叛逆的做法,讓人以為黎智英是國家的死敵,偏偏有英國公民身份的黎智英,其實是在內地出生的!

別藉機大肆抹黑香港

在抹黑香港特區以至中央而言,《華爾街日報》混淆視聽的策略發揮得淋漓盡致,首先將黎智英描繪成政治犯,然後又把《中英聯合聲明》等搬出來,之後稱香港有超過1600名政治犯,又把黎智英兒子的話都用上。不過,誣蔑終究是誣蔑,在法治層面,如果黎智英犯法而因為其身份而不能追責,這有違法治精神;如果黎智英擺明勾結外國勢力而沒有刑責,那麼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就會有很大漏洞。其實,黎智英的問題,是國家安全問題,也是法律問題,如硬要把政治拉扯進來,黎智英今日被扣押,全因他起了歪念,妄圖借助外國勢力顛覆政府,坐1000日監,不能抵其過;坐10000日監,亦救不了已經被他荼毒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