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不能利用大陸善意做違法勾當
文/疾言
對於從台灣地區進口的化工原料聚碳酸酯存在傾銷的惡劣行徑,令大陸相關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大陸方面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台灣相關企業向大陸出口聚碳酸酯時須向大陸海關繳交審定完稅價格的16.9%至22.4%保證金。
這是大陸方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正當舉措。但民進黨當局卻把經濟議題「政治化」,説此事讓外界「繼續了解大陸各種經濟手段」。近年,每當大陸方面暫停進口有問題的台灣産品,民進黨當局總是搬出「大陸打壓台灣」的説辭,企圖轉移焦點,抹黑和誣衊大陸。難道台灣菠蘿有蟲,大陸也要進口嗎?難道台產釋迦(番荔枝)和蓮霧有蟲,大陸民眾也要吃嗎?難道台灣石斑魚含有孔雀石綠、結晶紫等有害物質,大陸也要採購嗎?難道台產凍魚檢出新冠病毒,大陸也要進口嗎?台灣聚碳酸酯在大陸傾銷,通過降低售價,把大陸對手擠出市場,然後進行壟斷、掌握訂價權,最終目的是調高售價,獲取暴利。難道大陸方面對這種破壞市場公平公正的違法行徑要視而不見嗎?
據調查,大陸方面發現台灣傾銷的聚碳酸酯對大陸產業同類產品造成了大幅價格壓低和抑制,大陸企業生產的聚碳酸酯價格總體下降。大陸聚碳酸酯產業稅前利潤除了2018年盈利外,2019年由盈轉虧,2020年至2021年與2022年相比虧損分別擴大27.9%和73.22%,而且投資收益率除2018年為正以外,其他期間均為負。如果大陸方面不對台灣相關企業實施反傾銷措施,那大陸的聚碳酸酯產業將持續嚴重虧損、甚至被迫退出市場。
由於聚碳酸酯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早期收穫清單產品之一,享有大陸方面給予的優惠關稅,但如今大陸方面對台產聚碳酸酯實施反傾銷,要求相關島內企業向大陸海關繳交一定比率的保證金,台灣於是有聲音認為「這是大陸方面變相取消紅利,要關注後續是否涉及其他產品」。此言論是混淆視聽。2010年兩岸簽署ECFA,並公布「早收清單」,一部分台灣產品進入大陸市場享有優惠關稅、乃至零關稅。但這並不意味着島內相關產業可以利用大陸的優惠政策來進行不法行徑。
多年來,大陸方面從「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出發,公布了不少便利措施支持和鼓勵兩岸經濟合作,台灣方面也因此一直在兩岸經貿中獲得巨額貿易順差,導致台灣一些人覺得「大陸讓利」是「理所當然」。這樣的心態顯然是不健康的。兩岸經合的目的是雙贏,不是犧牲一方的利益來滿足另一方的利益。大陸採取相關措施不僅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更是為了建構公平公正的兩岸經貿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