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姨舅囚終身 女犯賄懲教主任罪成囚半年
女子詹心桀涉及2018年鰂魚涌公園槍殺姨舅案,被判囚終身,她涉嫌在2021年11月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期間,向一名管理其囚倉的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提供一筆30萬元的賄款,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入獄6個月。
女被告詹心桀(49歲)。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11月6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一名管理其囚倉的高級懲教主任提供賄款30萬元。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前兩節單獨輔導中向該名高級懲教主任表示,認為及希望對方可以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懲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資料顯示,詹心桀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與親戚生嫌隙,在2018年與親戚午膳商討問題後,於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連開4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三姨及二舅父亦受槍傷,其後於2021年7月15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案發時,被告在小欖服刑以接受精神狀況評估。懲教署人員會在被告的護理紀錄記錄其行為表現,有關紀錄可用以評估被告的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