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涉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傳媒可塑造公眾輿論

反中亂港網媒《立場新聞》2021年12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搜查,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嫌串謀發布煽動性文章,均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陳詞,控方指傳媒有能力影響甚至塑造公眾輿論,重申即使被告沒有意圖,單純引起憎恨或藐視已可視作干犯煽動罪。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稱,追溯至1868年的案例,提到傳媒是最有效的媒介,令煽動意念「猶如毒藥般擴散」,政府有責任盡早辨別出煽動刊物以保護社會。認為這正正反映法庭早在150年前已確認發布煽動刊物的嚴重性。她列舉多則案例,形容傳媒對於公眾具有極大影響力。她指出,公眾至今仍然非常依賴媒體接收資訊,與個別用戶相比,大眾期望《立場新聞》的資訊更為準確。

控方又列出45宗案件,指該些案件可被視為「思想罪行」尋求干預及煽動,而有關訊息提倡「港獨」、「自決」等,顯示強烈反政府立場。若將有關案件一同檢視,可見自2019年中至今對本港的威脅。而一些涉及反政府的留言,至今仍在社交媒體出現,反映網絡及網媒的影響力。

伍淑娟力陳控方無須證明被告本身有煽動意圖,僅需證明他知悉自己正在發布煽動刊物。法庭須平衡新聞自由及國家維護國安的權力,基於案發時香港特殊的政治環境,法庭有正當理由限制傳媒。雖然辯方爭議本案的《立場新聞》文章非被告所撰,但仍要負刑責,「不論是誰寫的,只要他發布了,他就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