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案 下周一正式開審
2019年7月1日,黑暴攻擊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會議廳的暴動案,藝人王宗堯等5人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辯方早前爭議被告何俊諺患自閉症,其精神狀態不適合答辯;另一被告林錦均則爭議招認的自願性。法官裁定何俊諺適宜受審,亦裁定林錦均內容可呈堂,詳細裁決理由稍後頒布。案件押後至下周一正式開審。
辯方早前指被告何俊諺有智能障礙、自閉症及思覺失調,經臨床評估後認為被告不宜答辯和審訊。另一被告林錦均曾受警方威脅,並非自願作出招認,法庭應該剔除其招認證供。暫委法官李志豪聽取爭議後,裁定何俊諺適宜受審,至於與林錦均相關的警員記事冊、錄影會面和重組案情的招認,均可呈堂。
本案13名被告,依次為黃家豪(20歲,學生)、羅樂生(19歲,廚師)、何俊諺(21歲,運輸工人)、畢慧芬(24歲,無業)、孫曉嵐(23歲)、潘浩超(31歲),劉頴匡(26歲)、沈鏡樂(23歲,地盤工人)、馬啟聰(30歲,記者)、王宗堯(42歲,藝人)、吳志勇(26歲)、范俊文(28歲,文員)及林錦均(25歲)。他們全部被控一項暴動罪,指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中區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當中承認暴動罪的7名被告分別為羅樂生、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沈鏡樂、劉頴匡和范俊文,餘下被告則否認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