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秩序罪成囚7月 前攬炒區員李志宏提上訴 你點睇?
【點新聞報道】攬炒派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於2020年5月在銅鑼灣參加所謂「流水式遊行」時,「插水」扮被警員推跌,更大聲辱罵警員「死全家」,企圖煽動圍觀者仇警。李志宏事後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被判監7個月。李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院昨日開庭審理。
現年27歲的男被告李志宏,案發時為沙田區議會禾輋選區區議員。他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堅拿道東及軒尼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上訴方辯稱,雖然李志宏用言語辱罵警察,但沒有任何暴力事件發生,亦沒有恐嚇會發生暴力事件,李只是不滿警方執法行動,「得把口」,亦沒有使用任何暴力字眼,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李有意圖煽動在場人士破壞社會安寧。
律政司則指,李志宏當時情緒激動,大聲指罵正在驅散聚集人士的警員,其行為引來圍觀人士附和,當他被捕後不斷有人要求警方放人,可見確有出現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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