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男廚燒垃圾桶被捕 消息指曾涉12年前花園街連環縱火
【點新聞報道】新蒲崗一大廈昨(12日)晚發生縱火案,警方接報到場,經調查拘捕一名44歲男住戶。據《香港01》消息,被捕男子曾干犯2010年旺角一宗連環縱火案件,導致花園街排檔三級火,被判囚6年4個月。
昨晚9時許,衍慶街34號至58號衍慶大廈一名女住戶發現2樓走廊梯間有水管及垃圾桶起火,她見狀立即與家人撲熄火種,並報警求助。消防接報到場,發現起火原因有可疑。經調查後,警方鎖定一名男子,懷疑他縱火,並當場將他拘捕,案件列作「縱火」處理。該名疑犯為44歲江X聲,報稱職業為廚師。
另外,有衍慶大廈住戶指,自去年年末至今年5月,大廈2至5樓曾多次被人縱火燒垃圾桶,手法同出一轍。幸火勢均沒有蔓延,亦無人及財物受傷。
翻查資料,2010年12月6日凌晨4時許,報稱為廚房工人的30歲男子江志聲,先後於彌敦道東海大廈的後巷、花園街222號排檔、旺角西洋菜街及深水埗福華街縱火,其中花園街排檔的火勢一度升至3級,須即時疏散現場居民。火警至上午9時半才受到控制,燒毀了70米乘3米的範圍,分別有29個地舖及49個小販檔遭殃。
江男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他於當晚11時跟友人於土瓜灣飲酒,數小時後到旺角轉乘巴士回鴨脷洲,突然「人有三急」而走到後巷解決,這時見到堆積一旁的垃圾,便突發奇想萌生「玩火」的念頭。事件造成逾2000萬元財物損失,7人受傷。江志聲就該案承認4項縱火罪,時任高等法院裁判官韋毅志於2012年判刑時,直斥被告選擇在世界知名人煙稠密的旺角區縱火,行為極之危險,認為他對事件毫無悔意,最終判其入獄6年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