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外勞|建造業名額上限1.2萬人 優先考慮公營項目
【點新聞報道】特區政府今日(1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有關輸入勞工方面的安排。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建造業引入外勞上限為1.2萬人,將以大型公營工程項目為優先。
甯漢豪指出,政府計劃建造業輸入外勞上限為1.2萬人,優先考慮公營工程包括:造地、基建、公營房屋、鐵路、機場工程、醫院等,因為這些工程能夠照顧到廣大公眾利益,並且有政府部門或法定部門近距離監管。
甯漢豪表示,在特殊情況下也會考慮私營項目申請,但申請人必須要證明引入的勞工種類在香港非常短缺。
甯漢豪指出,政府會重啟建造業議會轄下短期勞動力供應專責小組,由建造業議會主持,透過勞資雙方的參與,對於何謂建造業合資格短缺工種及有關工種工資中位數水平進行磋商,向政府提出建議。同時,政府建議新成立一個咨詢委員會,將會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主持,就上述小組提議的工種及工資中位數,加上整個計劃執行細節給予意見。此外政府內部有一個跨部門委員會,向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給予意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香港面對勞動人口結構性縮減,2018年勞動人口有368萬人,至2022年只有346萬人,當中低技術減少約16萬人,所以很多行業面對人力不足。孫玉菡指,初步每半年會向勞顧會作匯報,不同行業計劃會由指定公職人員審批,僱主也要就輸入外勞繳付「僱員再培訓費」,輸入比例為2名本地工人可輸入1名外勞。
甯漢豪指出,根據計劃輸入的建造業勞工必須在獲批的申請工程項目或所屬地盤工作,同時政府要求申請人提供不少於獲批輸入勞工配額的十分之一,作為本地勞工額外培訓名額。此外所有申請必須符合1∶2(輸入勞工:本地勞工)人手比例要求,即使是公營工程項目。
孫玉菡介紹,住宿安排方面,僱主可在本港提供居住地方,或選擇在內地住宿。如輸入外勞為內地人,必須要經內地核准對外勞務企業進行招聘。
對此,甯漢豪表示,任何獲批的申請,倘若僱主要在香港境內為外勞提供住宿,則必須在政府指定地點,包括:有關勞工工作的地盤、集中管理的宿舍(例如:元朗潭尾社區隔離設施作為建造業外勞宿舍),這些宿舍由建造業議會管理。僱主必須向建造業議會提交租金,租金可在輸入勞工的薪金中適當扣除。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在出席行會前見記者時強調,有三大原則保障本地工人利益,包括本地工人就業優先,要針對人力明顯不足行業;保障本地勞工工資收入,外勞工資不可低於相關職位工資中位數;以培育增加本地勞工為主,引入外勞只是輔助,不是永久措施,將以多元措施減少人力短缺。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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