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滑翔傘驚險降西貢市中心 業界倡貼許可證設合適降落點

雖然滑翔傘平安落地,但降落期間一度接近酒店,情況相當驚險。(FB圖片)

【點新聞報道】早前西貢有滑翔傘驚險降落市中心,引起網上熱話,有市民擔心高空運動易生意外,促請政府加強監管。

滑翔傘誤入市中心 市民仍撐新興運動

從相關影片可見,現場是西貢WM酒店對開,有橙紅色滑翔傘從高空緩緩降下,吸引大批市民圍觀。雖然滑翔傘平安落地,但降落期間一度接近酒店,情況相當驚險。有網民質疑,載人滑翔傘缺乏監管,相反,航拍機重量超過250g,就需要註冊和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有業內人士觀看影片後懷疑,有滑翔傘新手不理勸喻,在風速不足的情況下要求教練強行起跳,導致要在市區降落,也不排除有人貪一時之快,選擇跳入市區,避免沿着山路離開。

點新聞記者早前到事發地點觀察,雖然未能目睹滑翔傘「急降」市中心,但發現遠處有不少滑翔傘愛好者在山上來回,場面熱鬧。

雖然記者未能目睹滑翔傘「急降」市中心,但發現遠處有不少滑翔傘愛好者在山上來回,場面熱鬧。(點新聞記者王哲攝)

退休人士黃女士向記者透露,自己經常約朋友到西貢行山,認為都市人壓力大,需要透過休閒娛樂來放鬆,滑翔傘作為新興運動和娛樂,值得保留及發展。

另一名市民劉先生形容,自己居住西貢多年,時常路經昂坪這個熱門的滑翔傘地點,也留意到普遍使用者非常專業,能準確地降落地面,相信誤入民居屬個別事件,不可「一竹篙打一船人」。

不少滑翔傘愛好者在山上來回「飛翔」。(點新聞記者王哲攝)

5年內18宗意外 民航處重申具指引和規管

點新聞曾就滑翔傘使用不當向民航處查詢。發言人回覆指,由2018年至2022年期間,共錄得18宗滑翔傘事故,當中包括兩宗導致兩名滑翔傘活動人士死亡的意外。民航處十分重視滑翔傘活動的安全,在獲悉滑翔傘活動發生事故後,會立即聯絡本地滑翔傘組織了解事故詳情,並要求相關組織進行調查。

發言人續稱,國際間並沒有類似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機構,制訂滑翔傘的飛行安全標準,但處方已在《香港航行資料匯編》中列出可進行滑翔傘活動的空域邊界、操作高度及相關建議,以保障空域使用者的航空安全。另一方面,民航處亦於2018年檢視規管,發布了《滑翔傘活動安全指引》,例如,建議滑翔傘活動人士具備國際航空聯盟認可資歷等合適資格。

執法行動方面,民航處會繼續派員到滑翔傘活動的熱門地點作實地巡查,及因應所得資料聯絡警方跟進,同時會繼續與本地滑翔傘組織溝通,敦促和提醒滑翔傘活動人士遵守香港相關法例和安全指引。

香港亦有法例規管滑翔傘運動

翻查資料,本港至少有兩條法例,規管滑翔傘運動。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第48條,任何人士不得因魯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包括滑翔傘)而危害他人或財產的安全。另外,《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香港法例第448A章)也訂明,除根據和按照民航處處長批給的許可證的條件,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飛機(包括滑翔傘)在香港提供任何航空服務。換言之,違規出租或受酬,以至不當操作滑翔傘,都可能被檢控。

温啟明認為,不當使用滑翔傘對公眾安全和財物構成重大風險。(點新聞記者王哲攝)

倡登記貼許可證 提供合適降落地點

究竟滑翔傘活動造成多大滋擾?將軍澳北分區委員會副主席温啟明認為,不當使用滑翔傘對公眾安全和財物構成重大風險,例如,有人降落在民居附近,和建築物擦身而過,也有人在西貢馬路急降,險釀交通意外。

温啟明認為政府要加強監管,例如,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在熱門跳傘地點「當眼處」張貼清晰指引;要求在指定地點降落;以及制定統一的發牌或考試制度,規定教練或市民持指定級數才可使用滑翔傘等等。他更懷疑,有部分人士、組織或機構未獲民航處處長批給的許可證,違規受酬或出租滑翔傘,希望政府能加強抽查,以免出現「無王管」的情況。

温啟明認為政府要加強監管,例如,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在熱門跳傘地點「當眼處」張貼清晰指引;要求在指定地點降落等等。(受訪者供圖)

國際滑翔傘協會創會會長袁偉傑認為,正如單車意外時有發生,滑翔傘的事故率未必比單車多,希望社會大眾看待滑翔傘問題時,不應戴有色眼鏡。他舉例指,越野單車曾出現過類似滑翔傘使用不當等問題,最終所有使用者都要向漁護署申請許可證和登記資料,認為政府可參考相同方式,要求滑翔傘教練、學員和其他使用者統一登記,並把許可證貼在頭盔,方便識別。

袁偉傑直言,「滑翔傘在山上起飛前,是漁農署負責,到了空中,是民航處規管,如果在沙灘落地,可能是康文署管理」,認為政府部門之間要協調,尤其是民航處要擔任主動角色,加強抽查和巡邏,定期向違例者發出警告,配合警方採取執法行動,並且提供合適的降落地點。

國際滑翔傘協會創會會長袁偉傑認為,正如單車意外時有發生,滑翔傘的事故率未必比單車多,希望社會大眾看待滑翔傘問題時,不應戴有色眼鏡。(受訪者供圖)

(點新聞記者王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