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彩虹糖禁令」掀爭議 商界斥州政府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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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眾議院近日通過法案,禁止在當地銷售的食品中使用5種化學添加劑。由於著名糖果品牌Skittles(又稱彩虹糖)使用的食用色素屬被禁的添加劑之一,故此法案又被稱為「彩虹糖禁令」。這項法令引起許多食品製造商不滿,業界爭議應由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統一確定各類添加劑安全性,而非由州級監管機構「越俎代庖」。
今次被禁用的5種添加劑,包括一種名為「Red 3」的食用色素,通常用於糖果、雪條、曲奇餅或開心果等零食。FDA早在數十年前已批准在食品中使用Red 3,FDA其後進行檢討,並在1990年以臨床實驗發現Red 3「會令老鼠致癌」為由,禁止將其添加於化妝品。FDA也在1992年發聲明稱,應採取措施將Red 3剔出可食用色素清單,但至今仍未批出禁令。
對於加州的「彩虹糖禁令」,支持者認為食品製造商並非沒有其他選擇,當局針對這5款在歐盟幾乎已全面被禁用的添加劑,並不會影響食品生產。貿易組織「全國糖果協會」公共事務高級副主任金德爾斯伯格則反駁稱,任何禁用程序都應由FDA經手,否則各個州份標準不同,只會徒增製造商的生產成本,「加州州議會的意圖是好的,但這不是正確的做法。」反對該法案的加州共和黨華裔議員方文思亦直言,「我們不應本末倒置。」
部分消費者權益倡導組織批評FDA審批程序混亂,缺乏監督,只能由各州取而代之。對於食品製造商而言,因應不同州份的禁令重新配置產品原料,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資源,對規模較小的公司更是一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