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辱國旗區旗罪成還柙 庭上哭鬧大喊「我想返屋企」

一名男學生於2022年10月1日在深水埗損毀5支國旗和區旗旗杆,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及兩項「侮辱區旗」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後,昨日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李志豪批評被告證供前後矛盾,是故意針對國旗和區旗,其行為致旗幟未能莊嚴展示,削弱國家尊嚴,下令被告還押至6月14日判刑。被告聞判後情緒激動,大哭大鬧一小時,高呼「我想返屋企啊」。

現年20歲的男被告黃俊樂,於IVE就讀電腦及電子工程一年級。控罪指,他當日在南昌街休憩處外,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一支國旗,以及同日在荔枝角道與界限街交界、聚魚道與通州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一支及三支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被告在警誡下稱「見到成條街係國旗,個心唔舒服,所以扯爛佢」云云。

李官昨日宣布裁定被告罪成,擬為他索取更生中心及精神科醫生報告,並明言「我唔打算畀佢擔保」,被告聞言隨即哭鬧,李官要求將被告帶入被告欄及休庭。被告其後頻叫:「唔好呀、唔好呀、我無呀!」「佢拎報告……我無得擔保呀!」「想見媽咪呀!」其後一女親友獲准走近被告,被告即抱住對方哭叫「我想返屋企啊」。

案件其後安排轉庭處理求情,留下女親友陪同被告。李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4日判刑,其間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李官又着辯方可以勸服其當事人,以免其情緒影響聆訊。在求情完畢後,被告仍在哭叫:「我唔要去懲教署呀……」最終步入羈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