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案 控方指王宗堯無遮面與暴徒對話
2019年7月1日,黑暴攻擊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會議廳的暴動案,包括藝人王宗堯等人否認暴動等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不同片段均拍攝到各被告在立法會大樓內出現,其中王宗堯沒有蒙面,並在會議廳與暴徒對話。
昨日受審的被告分別為黃家豪(20歲,學生)、馬啟聰(30歲,記者)、王宗堯(42歲,藝人)、吳志勇(26歲)及林錦均(25歲)。上述為被起訴時年齡。他們被控的暴動罪指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情提到,網上公開及傳媒片段都拍攝到多名被告案發當日出現在立法會大樓內。其中,當時沒有遮掩容貌,身穿黑色T恤的王宗堯在會議廳與暴徒及記者對話。被告吳志勇當晚在主席台吸煙及接受《蘋果日報》訪問,聲稱會留下「死守」及有面臨長期監禁和受傷準備。馬啟聰亦被拍到當晚戴黃色頭盔、無遮掩容貌,身處大樓內。
此外,警方在現場一個自製盾牌上套取到被告林錦均的指模,他承認接觸過盾牌及傳過眼罩等物資,並在當日下午3時曾跟隨其他暴徒用鐵支撞擊大樓。至於時任城大編委記者的黃家豪,警方在現場檢取的一本基本法小冊子上找到他的指模。
控方稍後將在庭上播放立法會閉路電視和新聞直播片段等,影片共長達1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