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培訓機構須簽國安聲明
近年部分港人趁離港前進修,圖在外國以水電工程或其他技能謀生,有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提供者為了吸客,遂以「為移民鋪路」宣傳課程,被審計署質疑不符合基金目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透露,勞工及福利局及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已採取多項措施,改善基金運作,包括將於下月發信要求持續進修基金下的所有培訓機構簽署維護國家安全的確認書,並修訂申請表格,要求基金新登記及續期的培訓機構簽署聲明,確認課程符合遵守香港國安法的要求,相關部門亦已加強查核基金課程的網上宣傳資料。
陳國基昨日在立法會大會回應賬委會的報告,提到持續進修基金已引入維護國安措施。勞福局及職學處今年3月去信基金下各培訓機構,提醒他們必須遵守香港國安法;6月則發信要求各課程提供機構要簽署維護國家安全的確認書,及簽署聲明確認課程安排遵守國安法的要求;培訓機構負責人及課程總監需加強監督和管理教學內容、教材、授課方式、教職員操守等。
他強調,若發現校內或授課過程中有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培訓機構須盡快通報執法機構及持續進修基金。如發現培訓機構涉嫌在宣傳基金課程時,以移民或偏離基金宗旨的手法宣傳,陳國基指當局會要求機構收回及或停止宣傳,情況嚴重者,將發出警告信、予以譴責或取消課程登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