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審計主任表證成立

特區政府為加強防疫措施,一度規定於2021年11月1日起,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在措施生效當日,審計署一名審查主任涉嫌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

被告莫冠恒(45歲),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即於 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據「承認事實」指,被告上班樓層為入境大樓25樓。

昨日庭上提到,案發日早上約9時,被告欲前往審計署辦公樓層上班,但於地面大堂被截停、發現疑使用假「安心」。時任總入境事務主任林基恒作供時指,被告曾說「撳錯咗」、「畀次機會吖」,他回應「幫唔到你,所有犯法都有既定程序」,隨後通知警方。辯方盤問下,時任審計署助理部門主任秘書周子皓稱,大樓實際上為各部門共用,而審計署准許同事到達辦公室外才掃碼。

本案共有5人涉嫌干犯控罪,本案被告及2名時任入境處職員陳國飛、黃梓軒以及時任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文劍偉否認控罪受審,其中陳罪脫,黃和文分別被裁定罪成判處 140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餘下任職文員的女被告伍敏怡於今年2月3日認罪,被判80小時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