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發聲|單位天花「細水長流」十載 滲水成為無解難題?

【點新聞報道】大廈單位滲水問題時常發生,成為業主或住戶之間的一大難題,權責問題加上時間難以配合,往往引致鄰居出現糾紛,日前黃埔花園滲水個案甚至有人因滲水問題而自殺。點新聞近日收到一名讀者投訴,指2012年搬入居所後,長期受樓上滲水問題所困擾,她雖然向部門反映,可是十年來問題一直未有解決。難道,滲水問題真的無法解決?

吳女士的單位,多處都出現滲水問題,對她造成極大困擾。(點新聞記者攝)

現時大廈的滲水問題主要由屋宇署和食環署負責,兩個部門成立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負責處理大廈樓層間的滲水問題,雖然部門已經成立多年,可是績效一直受到質疑,部分個案會拖延數個月,甚至數年時間,投訴人吳女士即為一例。

吳女士今年60多歲,現居於青山公路深井麗都花園3座的中層單位。她向記者表示2012年搬入單位,一年後發現單位天花板出現滲水,由於單位購入前,業主已經為單位進行裝修,事主認為問題在樓上單位,因此先聯絡滲水辦及管理處跟進事件。

吳女士的單位內,到處都是水痕。(點新聞記者攝)
吳女士的單位內,到處都是水痕。(點新聞記者攝)

吳女士指,當時滲水辦曾派員到場進行檢驗,發現上面單位的確有滲漏情況,但上面單位戶主卻拒絕維修,後來滲水辦再到場檢查時,又指上面單位檢測濕度未達標,結果不了了之。事主苦無對策,曾找公證行進行檢驗,雖然公證行檢測證明樓上單位確有滲漏,並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賠償,可是同樣被對方以不同方法拒絕及拖延,結果情況拉鋸維持十年,事主更嘆言單位長期滲水,影響家居衞生,有時更會滲出難聞異味,更令她患有不同的長期病症。

協助吳女士的荃灣西分區委員會委員黃啟進表示,社區上存在不少的同類個案,他批評滲水辦作風官僚,不斷以「濕度未達標」為由拒絕跟進,有時部門上門跟進時,遇到不合作的單位拒絕開門,部門亦無權力介入事件,只能充當兩個單位的中介角色,令部門效能低,有些受影響單位為免繼續擾攘,決定自己在單位內維修,然而由於單位上方的源頭繼續滲水,結果令維修工作變得白費。

荃灣西分區委員會委員黃啟進認為滲水辦作風過於官僚。(點新聞記者攝)

民建聯立法會新界西南議員陳恒鑌亦指經常收到滲水的求助個案,他會安排滲水辦跟進事事件,可是普遍未能有效處理。他指出,滲水辦會先在懷疑滲水單位放常用的色粉或色水測試,可是測驗成效並不準確,即使發現有水痕,只是濕度未達標,部門都不會將之納入個案之內,而受影響單位發現滲水時,部門亦不會立即到場,令處理個案效率處於低水平。陳恒鑌認為滲水辦效率低與外判制度有關,只有個案成立,外判商就要跟進,增加成本,建議政府需要檢討現行機制,以提高滲水辦的整體效率。

陳恒鑌認為滲水辦效率低與外判制度有關。(點新聞資料圖)

舊式唐樓及「三無大廈」亦經常出現滲水問題。民政事務總署早前推出「顧問服務計劃」,委聘物業管理公司為有需要的舊樓業主,免費提供一系列大廈管理專業意見及跟進服務。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試驗計劃項目經理苗凱明過去2年在深水埗的舊樓跟進不少滲水問題。他表示,舊樓內改建劏房令水喉走向改變,大大增加滲漏的情況,從過去經驗來看,滲水辦的角色十分被動,只要滲漏的單位不合作,整個個案就會近乎停擺。

苗凱明又指,部門傳統使用色粉或色水測試已經十分落後外,一般外界的公證行已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雖然部門在2018年率先在中西區、灣仔及九龍城試採用新技術,成功率高達八成,但是至今計劃仍只保留在一些試點地區,未有全港普及使用。他又指紅外線並非昂貴器材,普及程度連「淘寶」也有,至今已經算有點過時,嘆言滲水辦的器材更新卻連此都未能達到,事實上外判商本身也有相關的器材,主要問題則在外判的合約中只要求他們採用色粉或色水測試,認同政府有必要檢討現行外判制度。

點新聞記者曾向食環署了解情況。食環署回應表示,進行滲水調查時,滲水辦會以各種非破壞性的測試方法盡量查找滲水源頭,在滲水位置作濕度監測、在排水渠管作色水測試、在地台及牆壁以色水作蓄水及灑水測試,以及為供水喉管作反向壓力測試等。視乎滲水情況,每宗個案可能涉及上述一項或多項測試方法。

食環署指,一般而言,在接獲滲水舉報後,滲水辦會安排職員上門進行調查,部門亦會不時檢視現行滲水調查程序,並會因應實際情況在有需要時作出修訂,以提升效率,如在調查中能確定引致環境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滲水辦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賦予的權力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包括單位佔用人或擁有人,飭令其在指明的期限內進行所需維俢,以減除妨擾。如有關人士未能於規定的期限內減除妨擾,聯辦處會考慮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苗凱明指出,改建劏房令大廈水喉需要改道,增加滲水的危機。(點新聞圖片)
吳女士的單位內,到處都是水痕。(點新聞記者攝)

(點新聞記者馮沛賢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