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別忘記 發展高球場用地是民意
文/陳術
猶記得上屆政府上任後,搞了一場「土地大辯論」,以類似「點心紙」的形式,讓市民參與、表態自己支持的土地發展選項,筆者記憶所及,當時就排除了郊野公園邊陲地等選項,最後亦得出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用以建屋的建議。數年時間過去,幾經一波三折,計劃昨日獲環境保護署署長有條件批准其環評報告。綜合不同意見,不少人士都質疑甚至反對計劃,但我們就不曾從他們口中聽到一句,「當初要建屋是民意支持」。
技術問題、環境問題以至是保護生態等,可以取捨,亦可以平衡,讓筆者意想不到的是,當我們從媒體看不同人士的意見時,竟是質疑或反對建屋的「佔多數」,筆者不指名道姓,亦不仔細點評,但心中有一疑問,當政府要在其他地方建屋時,大家都說土地房屋問題嚴重,寸土必爭,但情況套用在粉嶺高球場,就變得如此多問題?
這裏那裏都不行 房屋問題無解
政府要收回部分高球場土地建屋,筆者首先想指出,該幅土地,是政府的,即是公家的,如政府認為有需要建屋,這是公眾利益;32公頃土地要收回,但還有接近140公頃的土地可使用。如果說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不能動」,然後當初「土地大辯論」排除的郊野公園邊陲地等又不能用,即是市民支持的不要建屋,市民反對的亦不要建屋,難怪香港土地房屋問題,總是沒完沒了,一些土地程序總是拖了又拖。
相信大家都有印象,就是早前部分啟德用地要興建簡約公屋時,有意見質疑這會影響未來「核心商業區」的發展,當時有不少衛道之士,站出來說本港房屋問題嚴重,不少劏房戶急需改善居住環境;如今粉嶺高球場有望建屋,部分輿論變成另一光境,筆者至少就相關新聞看了三、四篇報道,似乎看不到有人說,「當初民意支持建屋,這計劃必須進行到底」。
不反對體育發展 但發展土地準則須一致
筆者說了那麼多,但筆者並不反對香港要發展高球運動,亦不反對保留大部分粉嶺高球場用地繼續供市民使用;筆者不明白的地方,在於如果土地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甚至是連中央都重視的問題,為何在不同土地選項上,香港的社會賢達會有如此迴異的立場?筆者不會去猜測當中原因,但想講「全方位拓地」的想法或理念,不是去碰某些地而不碰另一些,而是如果有需要、有必要,社會應以同一準則去看待不同的土地選項;在筆者看來,人的權利,尤其是居住的權利,絕對不容忽視,而且要得到更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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