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刑警禁錮女生索「贖金」 23歲無業女欺詐罪成候懲
一名19歲來港讀大學的內地女生墮入假冒公安的電騙陷阱,被迫拍下裸照「配合調查」後,騙徒再設綁架騙局,着23歲女同黨假扮「國際刑警」,帶女事主到酒店及斷絕與外聯絡,然後向女事主父親勒索2,000萬元贖金。香港警方在接報後救出女生及拘捕涉案女子,並控以串謀欺詐罪。女被告不認罪,辯稱她自己錯信騙徒及被威逼行事。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斥被告明顯沒有檢討自己過錯,反而不斷製造謊話、推卸責任,其辯解屬賊喊捉賊。被告還押至6月7日求情和判刑。
無業女被告胡詠心在香港出生,曾到日本留學。她被控於2021 年9月18 日至21 日在香港與名為劉健的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詐騙女事主父親,即聲稱其女兒正被他們禁錮,要求對方須支付港幣或人民幣2,000 萬元贖金。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接到自稱「公安」的電話,指她涉及洗黑錢案件,要求配合調查,包括在視訊中全裸以比對身體特徵。女被告則自稱「中國公安女特工」兼「國際刑警」,將女事主帶上酒店及不准她聯絡外界,及後有其他人向女事主父親發送其裸照並勒索金錢。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自稱公安的騙徒深信不疑,以為自己擔當「特派員」是正義的事,但又稱不願意為他們工作,是被威逼和恐嚇才就範,其證供出現嚴重矛盾,故被告的證供不可信、不可靠,以一個謊話來掩蓋另一個謊話。
李官又指,被告最初亦受電騙所害,但後來被要求在電話中以不同虛假身份,聯絡不同受害人時,她必然有所察覺,但她對其所見所知視而不見、置若罔聞,更以誤信電騙作為犯罪理由,形同賊喊捉賊,「明顯是繼續她的謊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