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法院走犯|24歲男被控誤導警務人員 保釋再被拒
西九龍裁判法院本月10日發生「掉包」走犯案,涉嫌販毒的男子陳樹華,於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與一名獲批保釋、涉嫌襲擊女友的男子林景浩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並冒認為林景浩,成功獲准保釋離開法院。涉案男子林景浩被控誤導警務人員,他於4月13日案件首度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至今日(21日)他再於西九龍法院作擔保覆核。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外出,被告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須於5月25日再應訊。
被告林景浩,24歲,報稱無業。他在本案中,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容許陳樹華謊報他的身份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務人員,即警員52067何素強。林景浩在另一宗案件中,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在4月9日在旺角福全街富邦大廈一單位內,襲擊一名姓葉女子,這宗案件會在4月24日再提訊。
至於「掉包」事件中的販毒男,則是37歲的陳樹華,報稱售貨員。他已被落案起訴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及一項從合法羈押逃離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與24歲男子林景浩交換身份,以誤導警務人員,即警員52067何素強。被告另被控於同年4月10日至13日,在香港身為警員52498陳偉鴻合法羈押下的人,從該警員的合法羈押逃脫。案件同樣於5月25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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