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及家人資料 判囚3個月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涉在網上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遭律政司民事控告藐視法庭。他早前承認責任,今日(1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有港媒報道指,法官高浩文表示,將在日內以書面方式頒下判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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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媒報道指,法官高浩文表示,將在日內以書面方式頒下判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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