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睇涉違國安案檢控判決結果 黎智英戴耀廷等尚待判刑
今日(15日)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三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3」開幕典禮在香港舉行,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出席開幕典禮並致辭。夏寶龍強調,「安」來「福」來,「安」是最大的福,「亂」是最大的禍。「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
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起在港頒布實施,至今已近3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月13日介紹,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三年拘捕250人,截至上月底檢控151人,已審結的71人案件全部入罪,即百分百定罪。他強調,國安法只影響香港極少數人,拘捕及檢控工作都很認真,才達至目前的效果。
點新聞梳理了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來,涉違國安法案件的檢控判決結果,快來一文睇清!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早前獲批聘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辯護,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黎智英涉違國安案於2022年12月13日在高等法院提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處理。法官決定,將案件暫訂於2023年9月25日開審,預計需時40日。
47名攬炒派政棍策劃及組織參加2020年7月的所謂「35+初選」,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當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年2月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開審,預計審期90日。本案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陳慶偉共同審理。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估計案件將嚴重超時審理,要求辯方預留日程至9月,法官陳慶偉估計到聖誕節才能完成整宗案件。
涉案31人計劃認罪,16人打算否認控罪,將分拆兩案處理,認罪被告須留待案件審結後才判刑。16名不認罪的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控方在庭上透露,4名認罪被告,包括林景楠、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將轉作控方證人。
首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因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三名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被告唐英傑2021年7月30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另須停牌10年。
唐英傑早前就案件不設陪審團一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惟敗訴,他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亦被駁回。律政司早前向唐英傑發信追討73.65萬訟費,要求唐英傑在2022年3月14日前支付,指明可親身支付或寄支票到律政司大樓。據悉,唐英傑就申請人身保護令遭拒一案亦被律政司追討約28.9萬元訟費,估計合共有逾138萬元訟費尚未支付。
修例風波中活躍於暴動現場、自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播獨」常客馬俊文,涉嫌於2020年8月至11月間合共20次在全港各處鼓吹「港獨」。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為繼唐英傑後第二個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定罪的被告,2021年11月11日下午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年9個月。
馬俊文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於2022年8月3日頒下判詞,維持原審法官有關本案屬情節嚴重的裁決,但認為案件在嚴重類別中,刑責相對較輕,故裁定改判監5年。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涉嫌於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口號,早前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2022年4月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0個月,罰款5000元。
被告譚得志被控7項發表煽惑文字、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3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罪。控罪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期間發生。除2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被裁定不成立外,其餘控罪均罪成。
「賢學思政」4成員認串謀顛覆 3人囚30至36個月 1人入教導所
已解散的攬炒組織「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及前發言人朱慧盈等4成員,早前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2022年10月22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偉健判處王逸戰監禁36個月,秘書長陳枳森監禁34個月、發言人朱慧盈判監30月,另一名發言人黃沅琳判入教導所。
4被告依次為該組織的前召集人王逸戰(21歲)、前秘書長陳枳森(21歲)、前發言人朱慧盈(19歲)、黃沅琳(20歲),4人均被控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破壞國家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以及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羊村」繪本惡意洗腦 5人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19個月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頭目於2021年出版涉煽仇縱暴的3本兒童繪本,被港警國安處拘捕,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區域法院於2022年9月7日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依次為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5人報稱是言語治療師,案發時分別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和委員。他們於2022年9月10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19個月。
(點新聞記者裘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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