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港人在內地酒店不應被視為「外賓」

文/陳凱文

本文今次所談的事,不屬於政治話題,而是個人在內地的旅遊遭遇。此事在表面上看來,像是一件小事,但此事背後所反映的問題,往小裏說是這種不便,會影響港人北上旅遊的意欲,往大裏說是這項措施本身在政治上不正確,人為上製造內地與香港居民的身份區隔,不利於內地與香港的融合,乃至是不利於人心回歸,而這一項措施,便是內地酒店區分內、外賓的制度。

內地酒店所實行的內、外賓制度,是規定部分酒店只能接待內地居民入住,有些則可同時接待港澳台旅客,還有一些可同時接待外國旅客。大家平日若有在網上預訂酒店的習慣,便能從內地酒店的政策一欄中,看到部分酒店標明「只接待大陸旅客」,有些則標明「只接待大陸及港澳台旅客」,部分則是什麼也沒標示,通常便是可以接待外國遊客。

這一政策實施帶來的不便,便是港人入住酒店前,必須先查明該酒店的政策一欄,究竟是否只接待「內賓」,否則便像之前的筆者友人一樣,到了酒店才發現不可入住,又因為當時是旅遊高峰期,於是幾經波折,浪費了兩個小時才能找到能夠入住的酒店,當天的行程計劃完全被打亂,旅遊興致亦因此全消。我們甚至有理由相信,經歷過此種旅遊不便的港人,會因此而減低北上旅遊的積極性。

如此便衍生一個有趣的問題:內地酒店為何要區分內、外賓呢?翻查相關的官方網站,似乎找不到答案,網上則有人宣稱,政策跟酒店的接待規格和設施有關,所以不讓規格低的廉價酒店接待外賓。先不論阻止港人挑選入住廉價酒店的合理性,大家若經常到內地旅遊,便會發現一些規格不高的廉價酒店,可以接待香港旅客,又會發現一些規格、裝修和收費均高的豪華酒店,則標明只接待大陸旅客。

更有趣的是,即使大家選擇入住全國性的連鎖酒店,也能出現同一城市內,部分同一規格可接待港人,另一些則不可接待的情況,可見港人不能入住部分內地酒店,似乎跟酒店裝潢和規格沒直接關係。另外有人指出,內地酒店一直有內外賓制度,而早在香港回歸前,已把港澳旅客列為「外賓」,但香港回歸祖國已四分一世紀,港人為何至今仍跟外國人一樣被視為「外賓」?

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不可分離的部分」,但港人連回內地入住酒店,都不能跟內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這樣說得過去嗎?有人或者會說,這一政策是香港奉行「一國兩制」的反映,先不說兩制其實是指香港根據基本法第五條,維持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內地部分酒店能否接待港人,根本不涉及生產關係的性質,自然跟兩制之別沒有關係。

即使退一步而言,根據基本法、國籍法及相關解釋,不是所有香港居民都是中國公民,但具有中國國籍,是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的受理條件,意味着內地酒店即使要繼續奉行內外賓制度,亦應該把持有回鄉證的港人劃為「內賓」,跟同屬中國公民的內地居民有着相同待遇,否則如何又體現內地與香港同屬一國乎?

有人或者又會說,為了便利港人在內地旅遊和工作,已推出港澳台居住證,但是在內地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是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意味着平日在港居住,假日才回內地旅遊探親的港人,依然會因為持有回鄉證而被部分酒店視為「外賓」,而這樣更會出現一個極弔詭的情況:一個住在內地的港人跟其住在香港的家人旅行,兩人戶籍上雖同屬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一個因持有居住證而能入住內地所有酒店,另一個則因持有回鄉證而被部分酒店拒諸門外。

根據當時酒店的職員解釋,是因為內地在酒店入住實名制下,部分酒店的讀卡機只能識別內地身份證,回鄉證則無法識別,只好對外標明自己不接待港澳旅客,但這又衍生一個有趣的問題:既然有些酒店的讀卡機是可以識別回鄉證,為何又要讓部分酒店的讀卡機識別不了回鄉證?退一步而言,人類社會未進入電腦化之前,即使奉行實名制都是用人手辦理,為何電腦化之後的入住登記遇上阻滯時,反而不可改用人手辦理解決?

由是觀之,要改變此一政策,可能只需要調整部分酒店的讀卡機程式,技術上的困難應該不高,即使不作調整,亦可靠人手辦理的方式解決。在此情況之下,為何內地還要因為酒店奉行的內外賓制度,而要莫名其妙地把持有回鄉證的中國籍香港居民,視作外國人一樣的「外賓」?如此政策所帶來的不便,表面上是件小事,實際上不但會打擊港人北上旅遊與往來的積極性,不利於兩地的交流和融合,更是從政策上存在歧視,實在值得有關當局正視,並且加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