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慧說法|申報機制 漏洞處處?

文/鄭久慧

名媛碎屍案揭露有公屋住戶坐擁價值數千萬港元物業,卻以合資格綠表人士身份成功認購居屋單位,令全城嘩然,筆者因而關注現有申報機制是否存在漏洞。

「指定日期」恐成申報機制漏洞

筆者留意到大多數市民的討論集中在現有公屋「富戶政策」的申報年期是否太長,要求公屋住戶上樓10年後才須申報資產,其後每2年再申報一次。坊間有意見認為年期應減半,改為上樓5年後即須首次申報資產,其後每年再申報一次,亦有聲音擔心此舉擾民,恐引起廣大公屋住戶激烈反對。當然個別公屋住戶成功鑽空子,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貿貿然改例而影響百萬公屋家庭,故此找出現有機制的缺陷才是正途。

筆者詳閱公屋「富戶政策」申報詳情,發現一個漏洞,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常見問題,第20條問答是這樣寫的:

問20.如住戶在申報前已把住宅物業轉名/出售,是否仍會被視為擁有住宅物業,而須遷離公屋?

答20.申報時,有關住戶須填寫每名家庭成員在指定日期(就2022年10月的申報周期而言,有關日期為2022年10月31日)是否擁有住宅物業。至於申報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的住戶,則需填寫其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在指定日期(同上)的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筆者不禁想問,房委會為何要設立「指定日期」?何不將其改為整個申報周期(例如2年內)並未曾擁有住宅物業及家庭總資產淨值並未超標?須知在某一個「指定日期」不擁有物業,不代表在數以年計的申報周期中,不曾以「短炒」形式買入及賣出物業。當然有人會說,政府在2010年為遏止樓市炒風,推出所謂「辣招」的額外印花稅,到了2012年加辣,若購入物業後6個月內轉售,須繳樓價20%印花稅,6至12個月內轉售須繳樓價15%印花稅,而等1至3年才轉售僅須繳樓價10%稅項。但莫要忘記,房委會早在1987年4月就已經推出「富戶政策」,而每2年再申報一次的安排至今未有改動。一旦政府「減辣」,富戶隨時利用申報漏洞加入「炒樓大軍」。再者,近親轉讓、遺產轉讓及送契等情況,均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而不少富戶的子女長大後遷出戶籍,分分鐘就可以成為「免辣」承接物業的對象。

另一方面,房委會設立申報資產的「指定日期」,而非要求在整個申報周期內資產均未超標,同樣令人費解。須知申報日期是可預測的,在上次申報後過兩年就要再次申報。假設富戶在下一個申報日期來臨前,沽清銀行賬戶上的貴金屬、股票及外幣套現,然後將資金轉交非公屋居民的親友保管(例如戶主的兒女轉給其不在名冊內的配偶),或者將錢匯往與香港資料不互通的外國賬戶,不就能成功規避審查嗎?

青年宿舍竟可5年毋須申報

青年宿舍是一項德政,為年輕人拓展居住空間,全力發展事業,但亦應堵塞申報漏洞。例如保良局推出建築費全由特區政府承擔的、位於元朗的青年宿舍「青年綠洲」,樓高27層,共提供1680個宿舍單位,包括816個一人房及432個二人房,月租僅為市值租金的50%,遠低於同區劏房價錢,首次租期為2年,最多可續租至5年。而每月入息及資產要求與某些機構現有的青年宿舍一致,一人房的申請者月入不超過2.5萬元,總資產不超過38萬元,而二人房的申請者總月入上限為5萬元,總資產不超過76萬元。

惟如何把關做好審查,確保適切運用宿舍,惠及有需要的年輕一代呢?

其一,保良局主席在一電台節目指出,入住後5年都不用再審查每月收入及總資產。即使舍員升職加薪,入息超額,甚至發達,都不需要遷出。如此一來,豈不是變成成功申請者一定能住夠5年?其實就算逐年審查,超標者須交市值租金,但如果青年宿舍管理得宜,為舍員帶來繽紛多彩的入住體驗,多交兩三千元月租又算得上什麼?況且宿位有限,香港年輕人數以十萬計,若變相製造「宿霸」,令宿舍無法流轉,反而阻礙其他年輕人入住的機會。

其二,在申報收入方面,每月固定入息的,僅僅以過去1個月的底薪及津貼總額計算,須知現時申請公屋要提供過去6個月糧單為證。假設申請人收入超標,但為求符合資格,而向僱主要求自減工時,在過去一兩個月轉換為較低薪工作,或者全職變兼職,又該如何監管?

其三,撇開存心降低工資申請宿舍的個別欺詐案例,據香港薪酬調查顯示,大學畢業生首年受聘的平均工資大都低於2.5萬元,包括除醫生外的專業畢業生。但若專業畢業生(例如律師及會計師)、大公司實習生、創科人才(例如IT系統分析師),畢業後兩三年的工資即會翻倍,甚至激增數倍!無疑這些學業優異、工作穩定、前程錦繡的新畢業申請人,在申請青年宿舍時較佔優勢,但他們入住後,不消三年就會成為收入超標的「富戶」,形成社會資源錯配的尷尬。筆者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以現時唯一投入服務的青年宿舍大埔「PH2」為例,兩年間舍員的平均收入就上升了15%,平均資產總額亦大增4.5萬元。

其四,保良局指現正為舍員們爭取公共交通,但即使這個青年宿舍滿額,總居住人數僅為1680人,根據現有公共交通工具的計算模型,假設一架小巴載客16人,10分鐘一班,每小時就需約100個乘客,若乘車人數太少,設立青年宿舍至最近的港鐵站的接駁「舍巴」,分分鐘會虧本。再加上此青年宿舍方圓300米內皆為村屋平房,及有最少兩個公共停車場,可泊車的位置真不少。不少「富戶」舍員絕對有餘錢買車供車,自駕代步,根本不需要坐「舍巴」,反而造成「舍巴」因客流量減少,需要縮減班次,令低收入舍員無法享受到廉宜的交通配套。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早在唐朝,詩人杜甫就已在為房屋問題發愁。特區政府全力解決房屋問題的同時,亦應優化現有的申報機制,才能確保讓最有需要的人士「有瓦遮頭」,安心地拓展豐盛人生。

相關報道:

名媛碎屍案揭富戶藉政策漏洞霸公屋 2800宗瞞報僅10宗判監

黃碧如:將檢視公屋居民綠表購居屋政策

房委會料有私樓的公屋居民不多 冀縮資產申報間隔

名媛碎屍案|鄺球持豪宅買居屋惹質疑 議員斥制度存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