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消費券|港漂可攞2500元 永久離港無資格
財政預算案連續第三年發放電子消費券,但金額由去年的1萬元,縮水一半至5000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0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消費券計劃的詳情。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表示,4月16日發放第一期3000元消費券,7月16日發放第二期、餘下2000元消費券。
李文成表示,會向每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分兩期發放總額5000元電子消費券,今年4月發放首期3000元消費券,年中發放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港漂)會獲發上述總額的一半,即2500元消費券。
具體來講,以獲發5000元消費券的合資格人士為例,政府會利用2022年登記時所搜集的資料,在4月16日向成功登記的市民發放第一期3000元消費券,7月16日向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二期、餘下2000元消費券;獲發半額消費券的市民,政府同樣會利用去年所搜集的登記資料,在4月16日向發市民發放第一期1500元消費券,7月16日發放第二期1000元消費券。當局強調,若市民已經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將失去領取消費券的資格。
此外,6個消費券領取及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寶香港、八達通、BoC Pay、PayMe、Tap & Go「拍住賞」和WeChat Pay HK,第一期消費券使用有效期至今年10月31日,第二期消費券有效期至明年1月31日。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其合資格消費總額需在6月30日或之前達到3000元,才能在7月16日收到餘下消費券。
李文成預計,約有640萬名市民可於4月16日獲發3000元消費券。政府將於3月11日至3月29日設立8間臨時服務中心,協助市民處理消費券賬戶事宜,市民也可致電185000取回登記賬號。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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