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爬渠逃捕 不服暴動罪成提上訴 你點睇?

一批黑暴分子於2019年11月非法佔據理工大學校園而被警方包圍,有部分暴徒爬污水渠逃捕,並由校外所謂的「家長車」、「接仔車」接應。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當時由渠口逃出,與另外7人在助逃現場被捕,其後俱被控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鄭另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判刑,暴動罪成的鄭錦滿監禁44個月,餘下7人分別判囚7個月至13個月。據悉,鄭和同案兩人,上周四(16日)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暫未有聆訊日期。

3名上訴人為鄭錦滿(34歲,前「熱血公民」成員兼前立法會議員助理)、馮思睿(37歲,舞台燈光工人)及何志豪(30歲,裝修公司東主)。

本案8名被告俱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聯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明知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而意圖協助他們逃避逮捕的作為。鄭錦滿在審訊中途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指他於同年11月17日在理大連同他人參與暴動。

其中3人在審訊前認罪,不認罪的5人經審訊後,其中鄭錦滿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但暴動罪成,餘下4人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