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聞1分鐘|走私賣貓狗肉?記者落區暗訪
近日,有媒體報道,有人從內地走私已煮熟的貓狗肉到港售賣。微訊有人稱,在油麻地新填地街有售,點新聞記者今日(10日)去現場實地了解,暫時未能聯繫到店主進行採訪。昨日(9日),漁護署及食環署人員在涉事店舖內檢獲一批肉類,已安排作化驗。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可屠宰、售賣及食用貓狗,違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走私最高可判罰200萬元及監禁7年。
相關閱讀:
近日,有媒體報道,有人從內地走私已煮熟的貓狗肉到港售賣。微訊有人稱,在油麻地新填地街有售,點新聞記者今日(10日)去現場實地了解,暫時未能聯繫到店主進行採訪。昨日(9日),漁護署及食環署人員在涉事店舖內檢獲一批肉類,已安排作化驗。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可屠宰、售賣及食用貓狗,違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走私最高可判罰200萬元及監禁7年。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