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暴動案 8人開審前認罪候判
一批暴徒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參與非法遊行引發暴動,96人被控參與暴動並分拆多案處理。其中,涉及8名男被告一案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前,全部被告改為承認暴動罪。案件押後至2月16日判刑。其間除16歲學生准保釋外,其餘被告均須還柙懲教看管。
各被告依次為案發時(下同)19歲的王益利、21歲周俊熙、16歲姓黃學生、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中大學生石家宇、18歲學生劉家豪、19歲港大學生呂昊峻,同承認一項暴動罪。韓、李另否認各一項襲警罪,控罪獲存檔法庭。其中首被告在休庭時快測確診新冠病毒。法官指根據最新指引,無病徵確診者可繼續應訊,遂指示懲教人員為首被告提供N95口罩。
案情指,當日下午大批示威者於政府總部外,與警方對峙,並向政總投擲汽油彈和磚頭。警方曾施放催淚煙及以水炮車進行驅散。警方其後分批從政總多個出口衝出拘捕多人,本案8名被告之後於統一中心及太古廣場之間的金鐘道一帶被制服,他們當時均身穿深色衣物,戴護目鏡、防毒面具等防護裝備。而片段亦拍到多名被告持傘或竹等與警方對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