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專題 | 屋苑3.2億天價大維修 貧窮戶無錢交慘被法庭追債

舊樓樓齡高,設施日漸陳舊,免不了需要全座大廈進行大翻新及維修,視乎屋苑及法團的管理情況,很多時維修費用由各單位業主攤分,若住戶無法支付維修,甚至會被入稟追債!點新聞近日收到讀者投訴,批評所屬屋苑法團安排不當,令居民需要支付大額維修工程費,不單拒絕住戶查詢事件,有經濟有困難的長者住戶甚至收到由小額錢債處的來信,向涉事住戶申索欠款,令受影響居民面對極大的生活壓力。

事件發生於沙田火炭的穗禾苑。穗禾苑始建於1980年,是香港居屋計劃第一期的首個屋苑,穗禾苑過去已經多次因為大維修工作引起爭議。居住屋苑多年的唐先生向點新聞記者表示,屋苑2004年收到強制驗樓法定通知,需要進行大維修,2015年時任法團聘請顧問估價後,拋出三個方案,分別索價2.2億元、3億元、4.6億元,即3501戶每戶最少負擔逾5萬元,但沒有交代招標及維修詳情,引起居民不滿,當時的業主立案法團被轟招標欠透明,原有法團更因此而被推翻。

唐先生指「富林工程營造」排名不高,費用高昂,對該公司成為負責工程承辦商抱有疑問。(點新聞記者攝)

唐先生指出,新法團上台後,繼續跟進大維修工作,由法團選取新一間的工程承辦商「富林工程營造」,最終仍索價3億2千多萬,工程費用未有明顯下降,有部分業主指,有媒體曾報道指「富林工程營造」多次涉及工程意外事件,該公司在法團顧問公司報告中只是排名第14名,令不少業主對法團決定抱有疑問。

唐先生續指,有見及此,在收集5%的居民授權後,多位業主曾於上月24日向法團要求召開會議,希望與法團代表討論及了解大維修工程的詳情,並期望議決是否推翻有關工程決定,可是法團在會議議程中加入「議決是否通過否決不少於5%業主提出的議程」的議題,最終拒決討論,令居民未能表達及反映意見,亦聽不到法團方的解釋。

唐先生指法團利用一些「小技巧」,最終令會議不得不中止討論,令居民未能表達及反映意見,亦聽不到法團方的解釋。(點新聞記者攝)

另一名業主李小姐表示,業主對維修工程應該有基本的知情權,可是法團強行中止會議,令他們失去了解工程安排的機會,做法橫蠻無理,她與多位業主曾就有關情況向民政事務處投訴,可是仍無法解決事件。她表示,由於法團安排不當,加上工程費用高昂,她身邊有不少年長及經濟有困難的住戶卻步,部分業主更無力支付分攤後的費用,法團及管理處在多次追討欠款不果,最終更入稟小額錢債處,向涉事的住戶索取工程費用,令受影響居民面對極大的經濟及生活壓力。

李小姐指,有經濟困難的長者住戶未能應付高額開支,最終被法庭追債。(點新聞記者攝)

民建聯沙田支部社區主任陳壇丹表示,過去一直關注穗禾苑大維修的情況。他留意到屋苑除了有不少業主對現時方案存有疑問,更多年長業主向他求助申領大維修資助。他表示,事實上社會存在不少低收入、經濟能力有限的長者住戶,他們花費大半生的努力,終於成功置業,以為可以有個屬於自己的物業安享晚年,未料到大維修工程令他們面臨負債危機。他認為,政府有責任為這些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支援。

陳壇丹說,將會繼續為有需要業主提供協助,並會持續監察大維修期間對居民的影響,包括維修年期、大廈外牆分體式冷氣機去留乃至維修所衍生的治安、噪音等問題,捍衛居民及業主權益。

陳壇丹認為,政府有責任為無力支付維修工程費的弱勢住戶提供支援。(點新聞記者攝)

律師劉毅接受點新聞記者訪問時指出,事件涉及不少居民的利益,當中更有部分經濟困難的長者。政府及民政事務處當中亦有其角色,若會議未能召開引起居民不滿,民政事務處有責任介入事件,以確保居民的意見有渠道向法團反映。

點新聞記者曾於上星期(1月20日)就事件查詢業主立案法團,可是截稿前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記者亦於今日晚上致電法團,可是只由管理處代為接聽,未能成功聯絡法團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