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包走私未經註冊新冠藥 海關天水圍拘一對夫婦
香港海關1月11日和14日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和天水圍檢獲共約38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共約50萬元。海關另拘捕兩名涉案人員,兩人為夫婦,均報稱無業,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人員透過風險評估,1月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揀選及檢查一件由印度抵港並報稱載有保健產品的空運郵包。X光影像顯示貨物為一批排列整齊、呈橙綠色的粒狀物品,引起懷疑,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郵包內檢獲約25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市值約33萬元。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14日)採取監控派遞行動,在天水圍拘捕1名40歲懷疑涉案男子。其後,海關人員搜查該男子於同區的住宅單位,再檢獲約13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17萬元。單位內34歲懷疑涉案女子亦被捕。
海關指,涉案藥物並無本港註冊編號,相信未經註冊,其功效、安全及質素成疑,該批藥物將送往政府化驗所檢驗,以調查藥物真偽,海關將循被捕人購貨渠道、處理渠道及其他涉案人士身份等方向追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強調,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入口許可證下入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農曆新年將至,海關於假期前及期間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擊各類走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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