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否認旺角警署外集結 獲杜汶澤力捧女團成員廖樂兒受審

2019年9月29日大批暴徒在旺角警署附近一帶非法聚集堵路、投擲汽油彈及縱火,6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3名男被告先後認罪判囚,其餘 3人不認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當中包括由移台藝人杜汶澤創辦的女團「EOS」成員之一的廖樂兒。

3名不認罪的被告,分別為30歲演員朱德成、18歲女學生廖樂兒、18歲女學生劉曉彤,他們同被控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附近一帶參與非法集結;朱德成另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廖樂兒為杜汶澤創辦「喱DAO女團」EOS的成員之一。她去年8月在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離港一個月受訓獲批。其女團前日正式宣布出道,廖樂兒昨日出庭應訊。

案發時駐守旺角警署特別職務第二隊的女督察吳綺玲昨供稱,當晚8時多開始,有超過160名示威者集結於旺角警署,有人以鐳射筆射向警署,大叫反政府及警隊口號,至10時多,更有人開始向警署正門投擲汽油彈,因此她立即用揚聲器警告在場人士,並舉起橙色警告旗。

裁判官李志豪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續審。3名被告分別續准以現金3000元及4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等,以及取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