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首宗判刑 男子洩前女友資料囚8個月

被告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客戶服務助理於去年在社交平台冒充前女友,披露前女友及其丈夫的個人資料,以揭前女友有婚外情,使陌生人聯繫前女友致其受困擾,他早前承認共7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今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為「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判刑案件。

被告何牧華為客戶服務助理,案發時26歲。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19日至26日,多次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X的相關同意下,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教名、姓氏、中文及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公司電話號碼、工作電郵地扯、公司名稱、職街、大學名稱、年齡、身高、相片、Instagram帳戶名稱,意圖導致X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X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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