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入境處搗黑工洗碗碟工場 拘11人包括82歲男僱主

繼上月香港入境處連日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最少拘捕17人後,入境處調查人員今日(14日)再於屯門新安街16號百勝工業大廈一單位搗破大型黑工洗碗碟工場,拘捕10名正在洗碗碟工作的非華裔「黑工」,以及1名涉案僱主。入境處重申,會繼續全力以赴打擊非法勞工活動,以保障香港市民就業機會。

入境處搗黑工洗碗碟工場,拘11人。(點新聞記者鄺福強攝)
入境處搗黑工洗碗碟工場,拘11人。(點新聞記者鄺福強攝)

被捕10名非法勞工分別為3男7女,年齡介乎25歲至50歲,包括9名持免遣返申請聲請但不獲確立人士,其中1人早於2017年已被不獲確立,但疑他們以不同途徑上訴以延長留港時間,並暗中從事非法勞工。加上另一名涉案被捕男僱主(82歲),全部涉嫌違反《入境條例》。據了解,涉案洗碗碟工場,主要向具規模甚至連鎖式食肆提供洗碗碟服務。

被捕10名非法勞工分別為3男7女,年齡介乎25歲至50歲。(點新聞記者鄺福強攝)

入境事務處特遣隊指揮官李烱超表示,根據《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此外,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3年。

上月5日及6日,入境處連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光影行動」及「曙光行動」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搜查53個目標地點,包括美容院、食品檔、車房、裝修中單位、餐廳、零售店舖、髮廊及貨倉。行動中,拘捕4男1女懷疑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7歲至61歲,當中2男1女持「行街紙」;另又拘捕1男1女僱主,分別24歲及44歲,涉嫌違反《入境條例》。另同月19日清晨,入境處聯同警方展開代號「冠軍」反罪惡聯合行動,突擊搜查長沙灣魚類及副食品批發市場,共拘捕10名非法勞工及1名被通緝人士。

(點新聞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