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放寬持外國護照入境限制 留學生等毋須衞生局批准
澳門周日(13日)起,放寬持外國護照入境限制,合資格人士入境毋須衞生局事先批准。
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指,持外國護照人士,如已取得「居留許可」、獲批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或外地學生之「逗留特別許可」、或由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等任何一項條件的人,入境毋須衞生局事先批准。
至於手持外國護照要由港台或中國以外地方入境,有41個國家的護照持有人,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毋須獲得衞生局事先批准進入澳門,包括:澳洲、奧地利、比利時、巴西、英國、汶萊、加拿大、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韓國、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來西亞、馬耳他、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及美國。
中心強調,由外國入境人士仍需在登機或入境前,出示核酸檢測證明及澳門健康碼。由香港、台灣或中國以外地方入境的人士,尚須持有澳門的醫學觀察酒店預訂確認書、醫學觀察期間常規核酸檢測預約憑條,並在入境後接受至少7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3天自我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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