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9後巷設垃圾桶 規範食物業處所廢物處置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7日)起在多個地區推行試驗計劃,容許持牌食物業處所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於其相連後巷擺放大型垃圾桶,妥善地短暫存放垃圾,以待該處所委聘的清潔人員收集。食環署會在9條與食物業處所相連的後巷提供已標示商號的240公升垃圾桶,規範有關食物業處所處理及儲存垃圾的方式,務求改善有關後巷的環境衞生情況及有效防治鼠患。
食環署發言人指出,食物業處所,尤其是食肆,所產生的行業廢物一般包含大量食物碎屑,若處理不善會容易發出臭味,並為老鼠提供食物來源和匿藏點,除了影響公共衞生,對附近居民及公眾構成妨擾,亦可能構成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問題。因此,食物業有責任妥善處理其產生的行業廢物,食環署亦會對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然而,在實際操作上,不少食肆都需要將廢物短暫存放於戶外以便清潔人員收集,尤其是在營業時間過後。有見及此,食環署希望以務實的態度協助食物業履行其責任。發言人表示,試驗計劃的目的是改善後巷的環境衞生及鼠患問題,食環署會檢視計劃的成效再考慮推展至其他地區的後巷。
試驗計劃涉及的後巷位置如下:
1. 灣仔區 灣仔謝斐道130-168號後巷
2. 中西區 中環九如坊2-18號後巷
3. 油尖區 尖沙咀厚福街9-13號後巷
4. 旺角區 旺角花園街3-5號鴻威大廈後巷
5. 觀塘區 觀塘定富街2-24號一帶後巷
6. 九龍城區 土瓜灣譚公道28-50號後巷
7. 沙田區 大圍積福街介乎積壽里及大圍道之間後巷
8. 荃灣區 荃灣兆和街介乎川龍街及眾安街之間後巷
9. 元朗區 元朗大陂頭徑(由富興大廈至華昌樓)後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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