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元朗金行劫案 3劫匪判囚32至46個月
前年3月,多名蒙面大漢光天化日下闖入元朗教育路一間金行,手持斧頭、鐵錘及利刀扑爆飾櫃,不足2分鐘內擸走總價值超過60萬元的金飾,其後跳上接應車逃去。警方其後拘捕多名懷疑涉案男子,有5人於前日(1日)承認搶劫罪,當中3人今日(3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被判入獄32至46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Gurung Ashish(19歲)、Ale Magar Krishpoo(18歲)及Ghale Raj(22歲),均持有香港身份證。當中首兩名被告當日負責把風,與下一人負責落手搶劫。法官判首被告入獄32個月,次被告入獄45個月,因首被告已還柙約31個月,因疫情關係延遲答辯,故下令首被告即時獲釋。而第三被告的行為令金行職員受驚,考慮他配合警方調查,最終判入獄46個月。
事發2020年3月3日早上11時許,位於教育路富好大樓地下大新珠寶金行開門營業,店內未有顧客,突然5名蒙面男子手持斧頭、鐵錘及利刀闖入,劫走7隻金戒指及71隻金手鐲,總值港幣605,091港元。5人得手後搭乘接應車離去。同日傍晚,警方在在南生圍一帶搜獲涉案私家車,證實該車早前於天水圍報失。
本案餘下2名被告Gurung Sanjan(27歲)及Abella Mark Jordan Gaspar(33歲),將在明日(4日)接受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