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中醫港鐵內非禮女學生 判囚3個月

七旬中醫港鐵內非禮女生,判囚3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七旬中醫涉嫌在港鐵內非禮穿着校服的女中學生,被控一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天(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在10年前已有非禮病人的記錄,是再犯者,加上本身事主已走開,惟被告又行近事主摸她,屬加刑因素。

74歲被告曾韶光,報稱中醫,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在一輛由荔枝角站開往深水埗站的港鐵車廂內猥褻侵犯女童X。案情指,被告在車廂內2次觸摸15歲事主的大腿,一次摸了她的右大腿側後方,另一次則從上至下摸她的大腿右前側,裁判官基於以上2次接觸裁定被告罪成。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10年前有非禮病人的案底,當時被判囚9個月,雖然該案並非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但涉及違反誠信,從刑期可看出嚴重性,因此被告是再犯者。另外,從背景報告可見被告堅持事主同意被他觸摸,稱自己無辜,心理報告顯示被告對事主沒有同情心,因被告認為女性很多時不可信賴。裁判官考慮事主案發時只有15歲,當時穿校服,而且她已行開幾步,但被告又再走過去非禮她,屬加刑因素。裁判官決定以2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加刑半個月,總刑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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