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覆核案 高院裁定政府無權廢「免針紙」
有「長洲覆核狂」之稱的郭卓堅,早前就政府不承認2萬張由7名被捕西醫簽發的「免針紙」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案件昨日(20日)於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法官高浩文押後至今天(21日)宣判,裁定郭卓堅勝訴,政府一方亦需支付訟費,意味着7名黑醫濫發的逾2萬張「免針紙」繼續有效。
早前接連有私家醫生被揭發濫發「免針紙」斂財,至今已有7名私家醫生涉案被捕,發出的「免針紙」高達2萬多張,佔已發「免針紙」總量超過一半。
本案申請人是郭卓堅,答辯人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申請方昨陳詞指,雖然醫衞局局長有權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發出有關「疫苗通行證」的指示,但並無有關法定權力宣告該2萬張由專業醫生發出的涉案「免針紙」失效,其決定屬違法及程序不當。而局方亦承認,2萬張涉案「免針紙」中,有些可能是真實及具有有效的豁免理由,故局方不能在沒有逐張「免針紙」作驗證的情況下,「一刀切」宣告相關「免針紙」失效。
答辯方回應指,本港處於公共衞生的緊急情況,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局長可以行使較為廣泛的相關權力,就「疫苗通行證」等作出相關指示。雖然局方新聞稿上曾用上中文「失效」或「無效」等字眼,但其意思只是說局長指示不接納或暫停接納持有涉事「免針紙」的人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
盧寵茂:與律政司研究判詞
盧寵茂回應指,未有機會了解詳情,稍後與律政司研究判詞,稍後有回應,但強調醫務衞生局有責任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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