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讀二十大|2296名代表是如何產生的?

據新華社報道,黨的二十大代表選舉工作已經順利完成。全國各選舉單位分別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了2296名出席黨的二十大代表。出席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屆時還需經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二十大代表是如何產生的?應當具備哪些條件?快來睇下!

Q:二十大代表共有多少名額?如何確定和分配?

A:二十大代表名額共2300名,與十九大時相同。二十大代表名額的分配,主要根據黨組織數量和黨員人數確定,同時考慮前幾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等因素。按照這一分配辦法,各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與十九大時基本相同。按照慣例,黨中央將確定一部分已退出領導崗位的老黨員作為特邀代表出席大會。

Q:選舉單位如何劃分?

A:總體沿用近幾次全國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做法,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二十大代表的選舉共劃分為31個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金融系統、中央企業系統(在京)以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38個選舉單位。

Q:二十大代表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A:二十大代表,應當是全體黨員中千挑萬選出來的優秀分子,是經各級黨組織逐級遴選產生的傑出代表,肩負着9500多萬名黨員、480多萬個黨組織的重託,凝聚着全黨的意志,承載着人民的期望,履行着神聖的職責。代表的素質、能力、作風如何,直接影響着議事決策質量,影響着大會氛圍。選好二十大代表,圓滿完成大會各項任務,關繫到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關繫到黨和國家事業的興旺發達、長治久安。

Q:二十大代表如何體現廣泛代表性?

A:黨中央要求,二十大代表應具有廣泛代表性,能夠代表和反映各行各業、各個方面的黨員意願。一是保證生產和工作第一線代表比例。省區市、中央金融系統和中央企業系統(在京)代表中,生產和工作第一線黨員所佔比例一般不少於1/3,黨員領導幹部(領導人員)所佔比例一般不超過2/3。要有經濟、科技、國防、政法、教育、宣傳、文化、衞生、體育和社會管理等各個領域的代表。二是注重推薦工人、農民和專業技術人員黨員中的先進模範人物。三是女黨員和少數民族黨員應佔一定比例。四是嚴把人選身份關,防止「頂帽子」。

Q:二十大代表是如何產生的?有哪些程序和環節?

A:二十大代表產生程序的五個主要環節:一是推薦提名,二是組織考察;三是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四是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五是會議選舉。在會議選舉方面,選舉單位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進行選舉。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採用等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不經過預選,直接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差額選舉的比例應多於15%。

Q:二十大代表選舉工作期間有哪些措施和要求?

A:要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選舉紀律,加強對代表選舉工作的全程監督,堅決杜絕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風漏氣、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對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零容忍」,一經發現堅決查處,絕不姑息遷就,確保風清氣正。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激勵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積極參與代表人選的推薦提名,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正確對待推薦提名和選舉結果,有針對性地做好被推薦提名而沒有當選同志的思想工作。

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深刻汲取湖南衡陽、四川南充、遼寧等地拉票賄選、破壞選舉案件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大監督、查處和問責力度,對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破壞選舉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風氣不正、查處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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