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推工傷僱員復康計劃 求診私醫付公院診金
根據勞工處數字,去年發生10531宗工傷個案需要6周以上的時間康復,當中有2249宗是建造業工友;更有5100宗個案需要康復超過6個月,建造業個案則佔1504宗。勞工處今日(23日)起推出為期3年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協助工傷逾6星期後仍未復工的建造業工人獲得快捷的私家門診復康治療,預計約有5100名工人受惠。
署理勞工處處長梁永恩指,「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是為建造業工傷僱員,提供快捷的私家門診康復治療,把握黃金康復期,避免工傷變成長期病患,減少受傷工友康復的時間。政府亦會委託服務承辦機構提供一條龍綜合復康治療、個案管理及為工傷僱員接觸僱主、安排重投工作等服務。
相關計劃屬自願性質,從事建造業的在職人士,若在今年9月1日或以後發生與肌肉骨骼有關職業病,且工傷逾6星期後仍未能復工的工人均可提出申請,計劃不設名額上限,參加者只需支付公院診金,其後可按《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還醫療費用。服務範圍包括私家門診的康復治療,包括醫藥治療、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及影像檢測服務及電診檢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