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發票騙38萬 眼鏡店前董事判監5個月

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5個月。(點新聞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零售眼鏡店前董事,控告他偽造及使用購買眼鏡的發票,以詐騙該眼鏡店共約38萬元。被告今日(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5個月。

被告林振邦,45歲,案發時是瞳點視力及其有關連公司,包括瞳點視力(大圍)有限公司(瞳點視力(大圍))其中一位董事兼股東,他負責管理瞳點視力及有關店鋪的日常運作,包括採購眼鏡及簽發支票以支付店舖營運開支。被告今日向裁判官陳慧敏承認4項罪名,即1項使用虛假文書,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以及3項偽造帳目,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9(1)(a)條。他被控告另一項偽造帳目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瞳點視力於2017年中至2018年中期間擴展業務。被告須根據協議投放一定資金在業務上,並繼續負責採購眼鏡。被告承認曾向瞳點視力(大圍)提交9張看來由一間供應商開出的發票,發票顯示他支付約31萬元購買眼鏡,藉此誇大他投資在瞳點視力的金額。惟廉署調查發現,該供應商並不存在,而該9張發票全屬虛假。被告又承認偽造3張看來由另一間眼鏡供應商開出的發票,涉及貨款共約7.2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該供應商從未供應發票上所列的貨品,亦從未發出有關發票。被告從内地購買發票上的眼鏡,將每副眼鏡的價格抬高70至100元,以圖從中賺取差價。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上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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