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港大男生涉違法 校方不可輕罰了事
文/陳術
近日在香港大學利銘澤堂,有5名宿生於凌晨時分騷擾同層兩名內地女宿生,期間更有男宿生隔着房門向內地女宿生高叫「Can I come in?Can I sleep with you?」,又以猥瑣語氣用普通話說「我們出來玩啊」、「香港歡迎你」、「中國歡迎你,一個中國」等等;事後,港大校方僅以「個別學生於酒後在舍堂內以不當言語及行為」,罰當中兩人永久禁止住宿、一人禁止住宿一學期以及兩人被警告。筆者認為,這事件至少還涉及兩層面的事情,其一是相關宿生行為或構成性騷擾或恐嚇,是違法行為;其二則是相關宿生的言行,還涉及歧視內地宿生,這又是不得不嚴懲的行為。
對於港大校方而言,出於保護校譽,或出於「大事化小」,都有動機把事件淡化,讓事情慢慢丟淡,但相關宿生的行為,不應該以輕罰的方式了結;昨日就有組織發表聲明,指涉事學生已涉嫌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第2(5)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其行為絕非舍堂或校方所言的「深夜噪音和騷擾」,故港大處罰不足以反映事件違法的嚴重性。翻查相關的《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威脅其他人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息事寧人 助長歪風
從各方面的資料可見,今次絕不是「酒後失言」或者是「酒後言語不當」,而是有學生赤裸裸地性騷擾其他學生,而且在過程中,涉事學生還拿國家來「開玩笑」,如果校方今次輕輕放過涉事學生,其他學生看在眼裡,原來性騷擾其他同學「代價小」,原來拿自己的國家來開玩笑是「沒有後果」,以後還有需要尊重女性,還有必要尊重自己的國家嗎?更為重要的是,校方若以為輕罰是要教好學生,其實沒有阻嚇力的懲罰,會令學生變本加厲。
今次事件還反映了一個深層次的問題,就是少部分香港青年,似乎仍然與內地同胞有「你我之分」,言談之間依然拿內地、中國來開玩笑;筆者認為,這正是大學要好好教導、引導本港學生的事情,過去幾年,已經出現過不止一次港生欺凌或侮辱內地生的事件,今次港大再發生類似事件,筆者要問港大校方,你們除了輕罰學生,之後有沒有相應措施跟進?如何教導相關學生?如何借事件警醒其他港大生,不能欺凌內地學生?如果港大只想「輕輕放下」事件,那肯定是大錯特錯。
學生應為自己行為負責
香港的大學,也是中國的大學,本港的學生醉酒或集體歧視內地人,而校方選擇輕罰了事,事件已經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如今要嚴正處理事件,只有兩個途徑,其一是事件應交由警方調查,若涉事學生的行為有刑事成分,就應該作出進一步行動;其二,港大校方或舍堂的做法,明顯是在包庇涉事者,校方管理層應介入事件,在校內作出調查,如有學生涉及歧視內地,或者其「踩界」行為不能忽視,則應予以更恰當的懲處。有些學生在拿別人來「開玩笑」時,就是把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既然如此,他們亦應該為自己的惡行,承擔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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