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案5被告罪成 判囚37至48個月
2019年11月中旬,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黑暴分子被警方包圍在校園內,大批暴徒在外圍攻擊警方防線圖「營救」同黨,警方其後拘控逾200人。其中5人同被控1項暴動動,1人認罪,其餘4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7至48個月。
涉案被告依次為詹溢朗(侍應,18歲)、梁安生(建築工人,26歲)、馮煒恩(推銷員,27歲)、梁敬慈(推銷員,46歲)及梁安逸(倉務員,22歲),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9日凌晨,在尖沙咀一帶參與暴動。馮煒恩於開審前認罪,其餘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刑期方面,馮煒恩開審前認罪判囚37個月;梁安生及梁安逸同被判囚48個月,餘下2人被判囚4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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