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8人失資格 1人非中國籍6人辭選委1人去世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的說明

——2022年8月30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楊振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分別成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選舉產生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據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於2022年6月15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分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組成範圍內的人員發出征求意見函和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徵詢是否願意參加選舉會議。為了使上述範圍內人員周知徵詢意見及遞交登記表的具體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於當日在香港、澳門的主要中文報紙上刊登公告並在中國人大網刊載相關材料。同時,在北京設立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處,於7月5日至20日期間,通過電子郵件和傳真方式集中接收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根據徵詢意見情況,委員長會議擬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受委員長會議的委託,我就兩個名單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本人提出不願參加的除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上述範圍內的人員徵詢意見,共發出征詢意見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1462份,交回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並通過初步審核的有1431人,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經覆核,有1人被認定為非中國公民。7月20日以後,有6人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職務,從而失去選舉會議成員資格,有1人去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共計1423人。

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人員,以及不是上述人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本人提出不願參加的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上述範圍內的人員徵詢意見,共發出征詢意見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564份,交回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並通過初步審核的有517人,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賀一誠。經覆核,以上人員均符合選舉會議成員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共計517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及以上說明是否妥當,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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