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籲市民中秋勿煲蠟及違反限聚令 將加強巡查執法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2日)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之餘,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必須遵守限制羣組聚集的相關法例,同時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必須保持地方整齊清潔。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市民不要進行煲蠟行為,把蠟燃燒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上。而蠟燭應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此外,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因上述行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發言人呼籲市民在中秋節假日期間到該署轄下場地時,必須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法例指定人數的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例,以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發言人表示,署方將會調配人手於9月9日至11日在轄下場地,包括公園及公眾泳灘等加強巡邏,呼籲在場人士遵守有關佩戴口罩及禁止於公眾地方羣組聚集的規例,對違規、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市民若發現在康文署場地有煲蠟、放孔明燈個案或其他違例情況,可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2414 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