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環團「賺藍養黃」?特區政府必須杜絕!

稀思路/筆是機場

喺黑暴運動前後,攬炒派「掠水」、「眾籌」方式五花八門,有啲做生意搵真銀,有啲利用特區政府資源,去養住一班反政府人士,例如黑暴運動時就有好多攬炒派區議員,利用政府資源養住一班「黃助手」;又例如開食肆嘅,就咩人生意都做,錢一係落自己袋,一係養住班「黃手足」。最近,就有組織踢爆有11間環保團體參與反中亂港惡行,但部分團體一直獲得特區政府撥款。呢種「營商方式」,可以話係「賺藍養黃」,但喺新時代下,筆者覺得特區政府必須盡快斬纜,唔好再用公帑養住攬炒派分子。

根據報道,有11間環保團體有參與反中亂港惡行,其間散播仇恨香港特區政府嘅言論,甚至喺黑暴運動期間,以其垃圾回收站作據點,播放黑暴電影,鼓動市民參與黑暴;涉事嘅環保團體包括有「環保觸覺」、「綠領行動」、「守護大嶼聯盟」、「創建香港」、「香港自然生態論壇」、「龍尾環境教育中心」、「自然脈絡」、「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大嶼山愛護水牛協會」、「土地正義聯盟」以及「智在環保」,其中「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或者前成員就包括惡名昭彰嘅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

睇返資料,呢啲團體加埋,可能攞咗特區政府以千萬元計算嘅公帑,筆者要講清楚,呢啲錢係特區政府嘅,但講得再白啲,呢啲公帑其實都係市民嘅血汗錢;有人成立慈善機構做慈事、攞特區政府錢,無問題,但如果有攬炒組織係靠政府養住,繼而一邊「做善事」一邊反政府,特區政府絕不可能繼續畀錢佢哋,甚至應該尋求法律意見,呢啲組織過去攞咗政府嘅錢,係咪要討回部分。因為就算佢哋有做環保工作都好,特區政府不可能畀錢人「反自己」。

當有傳媒大肆報道事件時,筆者會認為呢件事係「意料之外」,但又係「情理之內」,點解咁講?大家諗下,自非法「佔中」到黑暴運動,有幾多涉事、涉案者其實一直都係用政府錢養住?講「佔中」,果時戴耀廷、陳健民,都係政府資助嘅大學副教授(或類似職級);到咗黑暴運動,公務員、教師、社工等等,好多都係出緊政府糧,又或者所屬機構係接受政府資助。「賺藍養黃」嘅概念,不局限於有組織賺政府錢,而係就算喺個人層面,都有好多反政府嘅人一直畀特區政府養緊。呢個係咪問題?絕對係不得不正視嘅大問題。

筆者記得多年前,聽到一班建制派人士嘅對話,內容大致係建制派面對攬炒派,做網絡工作時有困難,因為對方「草木皆兵」,上至政客,下至市民,個個都願意做鍵盤戰士,情況要改變不容易;將呢個情況套用喺唔同機構、個人(攬炒分子)身上,如果特區政府唔做好審查,或者繼續資助擺明反政府嘅機構,一個又一個甚至係無數個人一邊用緊政府錢,然後或明或暗地繼續反政府,香港嘅隱患永遠都唔會消除。今次有組織、傳媒揭發有攬炒派環保團體一直攞緊特區政府錢,特區政府正好順勢,將有可能破壞到香港穩定嘅組織「清除」,以絕後患。